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8-26 21:52:17作者:佚名
第一步: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申请积分。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2年8月1日(含)前取得(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取得。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持在杭市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到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本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提供你的积分申请佐证材料,交由工作人员逐项拍照录入。
确认申报材料并签收《积分申请回执单》。
线上申请
由于相关系统调整,微信公众号“新杭州人家园”上的积分申请通道已关闭,线上受理将迁移至“警察叔叔APP”上,开放时间请关注“新杭州人家园”相关推送。
注:今年上半年已参加过积分的申请人,如积分指标材料无变化,无需递交重复材料,但仍需重新递交积分申请。
第二步: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自行前往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积分管理部门,系统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流转至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第三步: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积分受理窗口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第四步:11月1日至11月30日(含)(节假日除外),前往拟落户地的户籍窗口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2022年的10月30日(含)前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经市政府确定积分落户上线分值后,统一公布符合当年落户分值人员名单并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有效期60天)。
注:为确保后续落户手续的办理,一是慎重选择落户地和迁移人员,避免出现因迁移人员变动或落户地址变动造成的无法落户;二是提交申请后不要随意变动本人户籍信息,以免后续户口迁移无法办理。
第五步: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