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3-30 21:10:51作者:未知
一、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目标任务是什么?
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二、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扶持政策是什么?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务合同,毕业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劳动报酬、社保缴费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履行。
通过本项目招聘到企业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市州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三、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招聘范围是什么?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甘肃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对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资格有什么要求?
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市州、县市区所属企业,重点支持我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纳入。企业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能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等。
五、存在哪些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
六、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方式是什么?
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征集上报的企业招聘需求信息,综合各地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毕业生人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向各市州分解招聘任务指标。各市州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企业与毕业生自愿双向对接,企业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双方按照市场原则和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管理。
七、招聘人员如何进行考核管理?
各市州加强对企业招聘毕业生的考核监管,进一步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半年或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可根据企业绩效管理实际和当地人社部门资金补贴的审核要求确定。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发生活补贴。
八、资金拨付及如何使用?
省财政将根据各地招聘指标及上岗情况,统一将毕业生生活补贴下拨至市州、县市区财政。招聘企业按月向当地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企业需提供招聘毕业生日常考勤台账、企业发放工资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并接受人社部门的依法监察和随机抽查。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九、如何做好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监督管理?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项目实施情况有跟踪调度,规范指导。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县人社、财政部门要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