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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3-30 18:09:11作者:佚名
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第三次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10点至2022年1月24日下午17点,共计15天。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项目四至为:东至张仪村东九路,南至张仪村东二路,西至张仪村东五路,北至张仪村东一路。
本次配售房源共计372套,均为二居室,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8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特别说明: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中如有退出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申购房源中。
二、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首次申购前,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本项目为例:若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380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应支付的购房款为80㎡×38000元/㎡=304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0%。
三、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认定标准为:截至2022年1月24日(含)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22年1月24日(含)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372套,将面向京籍及非京籍两部分家庭配售。具体房源安排,将结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项目配售对象如下:
(一)京籍家庭
第一组:丰台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在丰台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2年1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丰台区。
第二组: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2年1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东城区或西城区。
待选房时,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组、第二组。
(二)非京籍家庭
第一组:在丰台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丰台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2年1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丰台区。
第二组: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2年1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东城区或西城区。
待选房时,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组、第二组。
五、资格审核
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购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ftq/zfgs/list.shtml)进行公示。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具体申请复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ft.gov.cn/ftq/zfgs/list.shtml)另行通知。
选房结束后,对选房家庭购房资格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区房管局指导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摇号配售工作。
(二)申请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申请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提交的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二)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于2019年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本项目为共有产权住房。本项目适用《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规定。
(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四)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Ikf4kPcTEm-syeYSZTj4g,提取码:dy66,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gjjygy@163.com。最终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为准。)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申购服务热线:
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10-68681668(上午9:00—下午17:00)
监督电话:010-6381337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特别提示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申购家庭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首钢地产北京”查看项目信息,具体可详询:010-68681668。
现场参观样板间须线下提前一天预约,预约电话:010-68681668,如申购家庭未预约到场将不予接待。开发企业将分时段接待申购家庭,每小时接待申购家庭不超过5组。到场申购家庭均须佩戴口罩,售楼处入口处已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请到访人员给予配合。体温<37.2摄氏度,并进行“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接待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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