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27 17:57:47作者:佚名
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明确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部分险种缴费费率的通知》(乌人社办〔2022〕67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2021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5066元,月平均工资7089元。
2、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425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267元/月,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253元至21267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标准。
3、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7月我市已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所缴费额将按照2022年已选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每月缴费额在850.6元至4253.4元之间。月缴费额和2022年1-6月应补缴缴费基数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2022年度月缴费额=选定缴费基数×20%
②2022年1-6月应补缴差额=(2022年度月缴费额-原月缴费额)×6个月
4、2022年7月之前月缴费基数低于4253元的,按照4253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21267元的,按上限21267元确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在4253元至21267元之间且在2022年8月之前未选择变更缴费基数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2022年1-6月差额补缴。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建账时间安排
1、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将于2022年7月起,每月19日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建立当月缴费账,并由税务部门进行划扣。
2、因新缴费基数的启用,2022年1月至6月会产生缴费基数差额,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将进行缴费基数差额批量建账工作,2022年8月由税务部门进行差额划扣。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并在社保费划扣之日前,足额存入社保费,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2022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备注:
1.本年度内需变更缴费标准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照上表4253元至21267元的缴费标准作为参考,将当月应缴费金额以及1-6月补差金额一并存入申报银行卡账户内。
2.缴费基数变更方式: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前往居住地社区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