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06 13:16:28作者:未知
鱼台公用热力有限公司热费收缴、维修及相关服务事项信息 | |||||
热费收缴 | 居名用户 | 网络缴费 | 1、微信缴费 持供热卡用户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鱼台公用热力”微信公众号,点击把个人中心成功绑定卡号后,点击业务办理—在线缴费,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 2、微信生活缴费 持供热卡用户可通过微信中生活缴费,选择供暖费—鱼台公用热力有限公司,输入供暖卡号,核对信息缴费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 3、支付宝缴费 持供热卡用户可通过支付宝中生活缴费,选择暖气费—鱼台公用热力有限公司,输入供暖卡号,核对信息缴费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 | ||
窗口缴费 | 现金(仅营业厅收取)、刷卡、微信、支付宝缴费等 | ||||
单位用户 | 单位用户到营业厅窗口核对费用无误后,汇款至鱼台公用热力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 ||||
供热维修 | 用户如遇漏水、室内温度不达标等情况,请用户及时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537-6353366进行报修,客服人员将立即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进行派单处理。服务人员接到派单后及时与用户联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约并完成上门服务。 | ||||
相关服务 | 用热报开 | 4月1日至9月30日前到营业厅窗口办理 | 1、未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需用户自行恢复采暖系统,由供热所服务人员入户验收后,开具验收证明,缴纳供暖费后,恢复开栓。 2、已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缴纳当年供暖费用后,恢复开栓;已断管处理的用户,需明确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后转办供热所实施接管。 3、已报停用户,申请恢复供热,线上缴纳供热费的,请务必拨打客服电话(0537-6353366)进行开通阀门服务。 | ||
用热报停 | 4月1日至9月30日前到营业厅窗口办理 | 1、报停业务当年受理一次,多年有效。新用户在两年质保期内,不建议报停。 2、往年有欠费的应补缴往年欠费及违约金,方可办理报停。 3、串联系统由用户自行断开室内暖气片加装连通管,经工作人员验收认可后,方可办理停热。 4、报停期间,按照产权界定,用户应对产权范围内的采暖设施自行定期维护,如出现漏水,冻坏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产权人负责。 5、连续报停三年以上,为杜绝因阀门等供热部件内漏造成水淹事件,我公司会将锁闭阀后做断管处理,用户申请恢复用热时,我公司免费实施接管。 | |||
过户更名 | 用户携带房产证(或房产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营业厅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没有房产证的用户需与原房主携带购房合同,各自身份证原件,共同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如有欠费需先补齐欠费再进行变更)。 | ||||
开具发票 | 按用户需求提供发票 | ||||
办理时限 | 供热缴费、过户更名业务、报停、复用即时办理 | ||||
供热报装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 | |||||
网点设置 | 1、公司营业厅地址:鱼台县建设路盛乡小区南门东50米联系电话:0537-6353377 2、市民中心供热服务窗口地址:鱼台县孝贤大道鱼台市民中心1层A区联系电话:0537-6083366 | ||||
服务标准 | 1、供暖时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供暖期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但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影响除外。 2、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的温度不低于18度。 3、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户计量装置(含)或者入户端口(含)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分户计量装置或者锁闭阀以内自有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 | ||||
服务承诺 | 1、供暖期期间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热线畅通。 2、服务用语文明规范,解答问题热情、耐心、准确。 3、服务范围内的相关信息、业务流程公开告知。 4、供热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进行当面咨询的,随时接待,当即答复;进行书面咨询的自接到书面咨询之日期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
便民措施 | 监督电话:15315183068 |
鱼台公用热力有限公司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 |
服务对象 | 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申请条件 | 1、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三条及《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九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接入供热管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并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 。 2、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60%以上,供热企业应当供热”。 |
申请材料 | 1、既有建筑:报装申请表(现场填写)、房主身份证、房产证(或房产证明文件)等原件。 2、新建建筑:报装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等原件及供热专项设计图纸(蓝图与电子版)。 |
办理流程 | 属我公司供热区域的首先递交申请,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对具备条件的用户,携带资料(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到供热客户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办理开户、交费相关手续。对不具备供热条件的用户给予答复并告知原因。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办理依据 | 《山东省供热条例》、《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 |
收费标准 | 《鱼台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10号 |
报装办理方式 | 窗口受理、办理 |
监督咨询电话 | 0537-6353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