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16 16:23:13作者:未知
一. 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从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文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确认。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对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文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该系列的,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申请转换评审的,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文件),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用人单位直接认定职称: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聘任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职称认定通过线下提交材料,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职称认定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已认定初级职称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得再次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职称认定仅限一次。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
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需提供与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相应时间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9月份社保缴纳凭证(验证时间须为2023年11月),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项目。
(五)评审政策倾斜
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七)证书打印
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