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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社部门发给税务部门的职工参保时间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4-01-15 19:26:49作者:未知

无锡人社部门发给税务部门的职工参保时间怎么算?

  根据当前经办时间所属的结算期,结合该职工合同起始时间,人社部门发给税务部门的是最长不超过当前结算期前六个月的参保登记数据。

  例如:2023年12月2日(结算期为2023年12月)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如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发送税务参保起始时间则为2023年6月,如果是12月24日为其办理手续,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发送税务参保起始时间则为2023年7月。

  注:如用人单位在税务端申报过程中存在与上述规则不一致的情形,一般是由于该职工在上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应征数据。根据政策要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得重复缴纳,因此会出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开始时间不一致的情形。

本文标签: 参保  时间  用人单位  税务  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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