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16 19:17:15作者:未知
闵行区区筹公租房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一、申请主体
▪ 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
▪ 家庭(配偶和未婚子女需共同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户籍情况: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就业情况:与闵行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 (含一年)劳动(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住房情况: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其他情况: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三、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成员) 的身份证
3.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5.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成员) 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单身申请人 (申请家庭主申请人) 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受理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或者通过数报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四、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随申办”移动端、“一网通办”电脑端
2. 线下申请:秀文路600号二楼 F4-F12窗口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夏令时为13:30—16:30)
五、线上申请流程
附 “随申办”申请操作流程图解 ↓↓
1. “随申办”上搜索“公租房”,然后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2. 请诜择您的人员类型:
请根据您的实际家庭情况如实选择(配偶及未婚子女均为共同申请人),若您或共同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请至线下窗口办理申请。
3. 请如实填写公租房信息,包括房源属性、申请所在地和受理机构。
4. 根据操作提示,依次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在职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 请如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工作信息等。
6. 对“住房信息”进行确认,再点击“下一步”。
7. 对上述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再次确认。
8. 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进入“提交成功”页面。
信息来源:悦居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