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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老年人助浴对象(老人助浴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16 17:06:45作者:佚名

南宁老年人助浴对象(老人助浴收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部署,解决失能老年人洗浴实际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结合南宁市实际,将在全市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

  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的街道。

  助浴对象:

  长期居住在上述7个试点城区(开发区)辖区内的以下老年人:

  (一)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二)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经济困难老年人包含以下3类人群:

  (一)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三)根据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的老年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50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83元/月可纳入实施对象)。

  失能、部分失能: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GB/T42195-202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或本地相关标准确定的身体轻度失能及以上。

本文标签: 老年人  兴宁  西乡  试点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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