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3-07 16:56:42作者:佚名
处罚规定
电动(轻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记分
1、无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罚款1000 元,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2、电动(轻便)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 2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
3、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
4、使用其它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罚款 2000—50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 分;
5、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罚款 5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2 分;
6、电动轻便摩托车载人:罚款 100 元;
7、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闯红灯:罚款 2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6 分;
8、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逆向行驶:罚款1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3 分;
9、擅自改变电动(轻便)摩托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罚款 500 元;
10、饮酒后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处暂扣 6 个月驾驶证,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11、醉酒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及处罚
1、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罚款 5—30 元;
2、使用假冒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罚款50元
3、挪用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罚款 50 元;
4、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罚款 5—50 元;
5、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罚款5—30 元;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5—30 元;
8、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罚款 5—30 元;
9、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电动自行车:罚款30—100元。
10、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