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交通调解书有什么效力 交警部门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2-09-20 22:15:40作者:佚名

交通调解书有什么效力 交警部门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以撤销的,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B.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

??? 2.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凡用调解方式结案的:

??? A.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制作调解书;

??? B.第二审/再审程序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四、法院调解生效方式:调解书生效/调解笔录生效。

????法院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应当是所有签收权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书必须依调解协议制作,反映调解协议内容;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司法文书。

? ? (2)调解书送达生效:

? ? A.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代理人签收需经特别授权:不适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 ?B.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需经所有签收权的当事人签收才生效/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的签收日期为调解生效的日期;

???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本文标签: 轻伤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