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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丢失车辆年审时间可否申请延后

更新时间:2023-06-20 00:07:27作者:未知

行驶证丢失车辆年审时间可否申请延后

行驶证丢失车辆年审时间可否申请延后

在我们使用车辆的过程中,有的人将车辆行驶证弄丢了,但是车辆马上要进行年审了,对于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进行延后年审呢?答案是不可以的,车辆年审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驶证丢失车辆年审时间可否申请延后

车辆年检时间可提前但不可推迟。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例如,车辆年检有效期为8月,参加年检的车辆可在6月至8月这三个月内前往车辆检验中心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车辆所有人将会被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因此,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但不能推迟。

相关知识:车辆年检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所以说,车辆年审是不能进行延后的,最好是提前进行。对于行驶证丢失车主只需拿着本人身份证、开着需要补办行驶证的车辆去车管所就可办理,补办的行驶证当天就可拿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

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我们知道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是我国法律、法规认可的重要证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有些人不小心将行驶证弄丢了确不知道怎么补办。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