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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亿购置税减征细则 购置税减半

更新时间:2022-06-19 11:22:03作者:未知

600亿购置税减征细则 购置税减半

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简称:《公告》),表示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此次《公告》,是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的后续执行细则。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提出要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针对汽车行业,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

从政策细则可以看出,相较于历史上前两轮的购置税减免政策,最新政策中对车辆的排量进行了提升(由此前的1.6L升至2.0L),同时对车辆的价格也作出了限制,30万元以上的车辆不能享受该减免政策。由此可见,政策刺激的主要还是面向普通消费者的大众型乘用车,但车型覆盖范围将大为扩大,将会包括不少豪华品牌车型在内。

当前汽车购置税为10%,减半征收即购置税降低为5%。以一辆单价3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车为例,购置税由3万元降低为1.5万元,节省1.5万元。即使是单价1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车,购置税也可节省5000元。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大优惠。

如果粗略取15万元的中间价计算,600亿元购置税减免可以覆盖800万辆车。2021年,国内乘用车销量总计2014.6万辆。今年1-4月,国内乘用车累计零售595.7万辆,同比下降11.9%,同比减少80万辆,其中4月同比下降57万辆的影响较大。

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是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之一,此前已经有成功案例。

第一次是在2009年-2010年,彼时处于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期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下发《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提出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政策退减为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数据显示,在政策刺激下,2009年乘用车销量达1033.13万辆,同比增长52.93%;2010年乘用车销量达1375.78万辆,同比增长33.17%。

第二次在2015年-2017年,2015年10月,国家第再次出台减免购置税政策,规定在2016年底前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按5%税率征收;到2017年,车辆购置税优惠按照7.5%税率征收,优惠又延续了一年。

而在2015-2017年,国内乘用车销量分别为2114.63万辆、2437.7万辆和 2471.8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3%、15.28%和1.4%。其中,2015年乘用车全年销量首次突破2000万辆大关。

在此基础上,2022年最新出台的阶段性购置税减免政策,被认为或将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比较明显的刺激作用。

另外,《公告》未提到对于新能源汽车。目前,新能源汽车尚处在免征收购置税政策时间内,到2022年底才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除了国家政策外,各地政府也已经陆续出台补贴,以刺激汽车消费。据经济观察网记者统计,在此之前,已经有十多个省市出手促进汽车消费,包括湖北、山东、深圳、郑州、沈阳、太原、长春等地。其中深圳最高补2万元,沈阳最高补5千。

本文标签: 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