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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级别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22 17:15:44作者:佚名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级别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

  预警级别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燃气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燃气突发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燃气突发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燃气突发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并结合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控性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IV级四个等级。

  (1) IV级响应

  符合一般燃气突发事件情形的,或者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前方工作组组织指导协调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

  (2) Ⅲ级响应

  符合较大燃气突发事件情形的,或者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前方工作组或牵头组成省级部门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协调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

  (3)Ⅱ级响应

  符合重大燃气突发事件情形的,或者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报请总指挥长决定I级响应启动后,省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省内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有关市县和部门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总指挥长(或委派副总指挥长)及相关省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指挥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Ⅰ级响应

  符合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情形的,或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由总指挥长提请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决定I级响应启动后,省指挥部应在I级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力度。涉及跨省行政区域、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按程序提请国务院或国家相关部门支援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视燃气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市县人

本文标签: 突发事件  燃气  建设厅  指挥部  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