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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陕西13岁女孩被拐地,当事人:不再被恐惧缠绕

更新时间:2022-12-18 17:28:10作者:佚名

重返陕西13岁女孩被拐地,当事人:不再被恐惧缠绕

大象新闻记者 吴紫翼/文 记者 阮海峰/图

35年前,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在上学的路上,被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拐卖到山东菏泽市胡集乡的一个村庄。13岁的她被迫与村中的李某某结婚,次年生下一子。期间,郭丽多次试图逃跑,但都以失败告终。两年后,郭丽被警方成功解救回家,但这段被拐经历影响了郭丽一生,也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郭丽重返被拐地

近年来随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展开,郭丽重新看到了希望。35年后,她起诉了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赵某某,2022年4月,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对赵某某执行逮捕。

12月18日,大象新闻记者从郭丽处得知,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郭丽已经抵达菏泽。在开庭前日,她带着大象新闻记者再次来到曾经被拐的村庄,心中的五味杂陈再次被翻起,她已经做好了明天出庭的准备,“希望能够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

不满15岁生下一子,为了逃跑曾喝煤油、吞铁钉

郭丽与李某某曾经居住的位置,如房子已拆迁翻新

12月18日,郭丽带着大象新闻记者重返35年前被拐之地——山东省菏泽市胡集镇(原胡集乡),看着街道两旁房屋被翻新、马路重新铺设,虽然物是人非,但那段被拐的经历至今让郭丽记忆犹新。

1987年正月,郭丽初一第二学期刚开学,13岁的她脸上还带有一副稚气,早起7点多天蒙蒙亮,距离学校还有一公里的位置,郭丽遇到了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向她问路。郭丽给他们领路后,问路夫妇为了表示感谢给了郭丽一瓶汽水,没喝几口,郭丽便昏迷。



郭丽被解救回家与母亲合照

等郭丽一觉醒来,她和问路的夫妇已经在去往山东的火车上了,他们告诉郭丽,去办点事,办完就把她送回来,“当时我也比较乖,就记得一路上迷迷糊糊倒了好几次车,天黑了才到山东。”

当天夜里,两人带郭丽入住了菏泽一家旅社,次日被送到了菏泽市胡集乡一个村庄的家中,看到门口贴着的“喜”字,郭丽才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了,“这个时候已经完了,后来的日子他们天天都管着我,不让我出门。”

郭丽回忆,曾经为了逃跑,她喝过煤油、吞过铁钉,“我想让她们把我送到医院,只要出去我就能遇到好心人给我爸妈带个信。”但每次都会请来村中退休的老医生,把郭丽从“死神”手里拉回来。

1988年6月,郭丽被迫与李某某生下一子,那时的她还未满15岁,“虽然我只有十来岁,但看到孩子,我也心软过。”但这家人对郭丽的打骂、囚禁,最终还是激发了她逃跑的念头。



郭丽与儿子合照

1989年2月,郭丽趁着家中看管不严,带着孩子跑到菏泽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向她承诺会帮她联系家人后,郭丽留下老家地址后返回胡集乡,“回去之后,我每天都会往我家的方向看,盼着我爸来接我。”

大约一年后,郭丽的父亲和民警来到李某某家,将郭丽接回了陕西老家,但走时她却没能带走孩子。回家后,郭丽再婚,生下了一双儿女,但由于李某某频繁给他寄信,郭丽被拐卖的事情很快传到了她现任丈夫的耳中,“为了儿子的前途,没想过要追究李某某的责任。”后来由于长期的争吵,郭丽于1997年与丈夫离婚,

明日亲自出庭,希望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80万

35年后,郭丽心中的五味杂陈再次浮现出来。但与过去不同的是,她清楚,当今在法律的保护下,郭丽不会再受到曾经的辱骂、殴打和囚禁。

2022年3月,上官正义转发了一条公安部发布的“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郭丽看到后希望能追究当年拐卖她人贩子的刑事责任。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于当月立案侦查。在让郭丽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时隔多年,郭丽也对涉案人员的相貌记忆模糊。

2022年3月12日,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告人赵某某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执行逮捕,“我当时接到公安局的电话,特别激动,第一时间我就通知了家人,我想我受的委屈终于能要有个结果了。”

郭丽回忆,在赵某某未被逮捕之前,还没有那么记恨他,当她拿到起诉书后,看到赵某某的犯罪经历,在拐卖郭丽前后还曾多次贩卖过其他孩子,“看到这些,我心里特别难受,当时就特别恨他。”

郭丽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在9时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针对此次开庭,她希望法律能够严审严判,还她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我的诉求是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80万,让我把当年爸爸为了救我欠的债都还了。”

如今郭丽的心中不再被恐惧所缠绕,她希望能够大胆地将事实都公开于众,让更多人都能关注到身边的拐卖儿童,“我相信还有很多人还在寻找孩子的路上,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因为他们可能和我有着同样的经历;同时如果您身边有无名无故来的孩子,也请大家都去举报,让他们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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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她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开庭一审。

郭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987年她刚上初中,一天上学路上,一男一女抱着孩子向她问路。她顺道带路后,两人给了瓶汽水,她喝几口昏迷过去。再醒来时已经在火车上。

随后,人贩子将她卖给山东菏泽市胡集乡的李某某,并在李某某家人严格监视下与其共同生活,并于1988年6月生下一子,彼时郭丽14岁。

此后李某某一家对其看管放松并允许其出家门行动。1989年正月,郭丽和几位嫂嫂赶集时借口上厕所跑到汽车站,坐车到菏泽市公安局,拜托警官给父母写信。

一个月后,郭丽被解救回家开始新生活。父母给她介绍了对象,他们结婚生子。然而,李某某一直骚扰郭丽,并不断写信,导致郭丽的被拐经历被村里人知晓,带来风言风语。丈夫也对此不满,两人最终离婚。

从那之后,郭丽独自一人四处打工,挣钱养家。但李某某仍不断写信,她不堪其扰,在2011年,郭丽结识了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向他寻求帮助。上官正义在微博上发文替她伸张,随后山东警方介入调查,但郭丽与李某某生下的儿子劝郭丽,说自己高考,如果父亲被抓会影响他前途和娶妻。郭丽才给警方说,别追究李某某责任,让他不要打扰她的生活。

此后,李某某不再来信。2020年,郭丽得知李某某因车祸身亡。

2022年3月初,上官正义转发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她看到后心里重燃希望,想追究当年人贩子的责任。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2022年3月,郭丽被拐卖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侦查机关很快就抓到人贩子。她提供的一份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赵某某于2022年3月12日被刑拘,随后牡丹区检察院于7月7日对其提起公诉。



↑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书 图据受访者

人贩子赵某某曾多次因罪入狱。起诉书显示,在1993年,他曾因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3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郭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些年来她拼命工作赚钱、养家,没人知道这些年她内心的苦楚,还有亲人不理解,等到案子结束,她的心里刺就能被拔掉,“我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