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车钥匙扣的方法(怎样编织车钥匙扣)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27 09:07:00作者:未知
微信、QQ等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使用,但有一定的要求。
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二、对此类电子证据的要求: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仍然与其它证据的要求一样,需要满足“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真实性,是指微信、QQ聊天记录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修改伪造的。
这种电子证据比较容易获得,但也是比较被修改数据的。
向法庭提供时不能伪造修改聊天内容,必须保证聊天内容完整。
在法庭上,法官会要求当庭展示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从微信当中当庭查看是否真实内容,不能是简单的打印截屏下来,原件必须保存好的。
如果害怕手机丢失或者数据被删,可以到公证处对重要证据办理公证保存。
公证处在办理此类公证业务时,会要求机主亲自前往,审查聊天记录是实名认证过的微信用户的真实聊天记录。
公证员会对手机登录微信过程,和哪个用户聊天内容,进行截屏打印,出具公证书,并且附录公证光盘。
关联性就是聊天内容必须反映出本案当事人之间的外遇事实,不能和本案无关。
三、聊天内容在证实出轨行为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微信、QQ等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使用,如果只凭这一份证据来认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轨的时候非常少,法官审理离婚案件肯定是非常谨慎的,认定外遇出轨也要非常谨慎,如果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比较短暂,涉及外遇事实并不是很多,或者比较模糊,那么法官可能就不能给你轻易认定外遇的事实,还需要你提供其他的证据来充分证明,例如录音证据,外遇照片,开房记录等等,如果没有,那么法官可能就无法认定外遇事实存在,这不是法官的偏袒,而是法律必备的谨慎,在事实真相不能充分证明的情况下,法律谁也不会帮组,不站台,原告也不帮,被告也不帮,法官处于一个中立的态度。
比较你要主张对方有外遇的事实,你就必须有举证的义务,要举证充分证明这个事实存在。
其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并符合规定的情况,才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详细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问题,仅作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
您好,是不是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做一份证据保全公证?其实也未必。
做类似公证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本人的手机,本人的微信账号。
如果申请人独自一人拿着对方的手机过来,要求公证对方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公证员肯定会拒绝。
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这样的公证上法庭有用吗?一、真的起诉离婚,这样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一方出轨吗?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没公证过的更强吗?不管聊天记录有没有公证过,只凭一份证据认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轨的时候非常少,这通常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
一份微信记录在法庭上出示后,法庭通常会听取证据相对方的质证意见。
如果对方对这份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可,内容也认可,那是可以作为认定其出轨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认为公证是单方做的,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聊天的不是本人;又或者虽然承认聊天的是本人,但提出他的种种陈述是为了维系婚姻,事实上并无出轨行为,那么法庭通常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比如捉奸的报警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或是亲子鉴定结论,来判断一方是否出轨。
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没有公证过的记录,证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
二、举证对方微信聊天记录会不会侵犯了另一半的隐私吗?隐私权不是一种绝对权利,而是一种相对权利。
当隐私权与其他权利体现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出于权利平衡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先确定哪种权利需优先得到保护。
当夫妻一方有理由相信,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配偶权受到侵犯时,在维权这样特定的时间阶段,法律应保障配偶正当的举证权利。
但要注意不能为了曝光对方的不忠诚行为,而将这份公证书晒至网上。
否则如果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失实,则可能构成对配偶名誉权的侵犯,即便微信聊天内容是真实的,也有可能侵犯到配偶隐私。
三、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
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希望对您有帮助。
打官司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取证的过程相当麻烦,大多数情况下,建议选择协议离婚。
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你说的,他说的,他们说的,法院都当你没说!证据讲究书证和人证。
只有人证是没用的,对方随时也可以找几个人出来说没见过他出轨。
除非对方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或者给你写过承认出轨、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可能因证明力不足而不被法院采信。
建议收集以下相关证据:(1)男女拥抱接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偷拍的证据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法庭不采信。
)(2)一方写下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3)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这个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力度有点欠缺,对方可以辩解:qq被盗,开房在聊天,亲密照片在排练工作,能出轨的人思维能力其实也挺强)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