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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7-29 02:15:37作者:未知

宜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材料有哪些

  宜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提交完整的授权委托资料:

  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为工作人员的,提交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