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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停车场有车主挂1米长“警告标语”防车位被占:迫于无奈

更新时间:2023-08-29 10:08:47作者:未知

长沙一停车场有车主挂1米长“警告标语”防车位被占:迫于无奈

“私家车位请勿占用,紧急停车请先付款,否则一律放气锁车。”近日,有市民来复地星光天地办事,在停车时发现为了防止私家车位被占,有业主悬挂1米长的“警示标语”,写着“未经许可停车锁车放气,200元/每次每天”。

记者在现场看到,类似的警示标语还有不少,有车主附上了收款二维码,外来临停车停车一次需微信支付50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主称,自己也是出于无奈,因为越来越多的临停车停在自己的私家车位上,导致没人来租车位了。

长沙星光商业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郑先生表示,该地为商住综合楼,负一楼停车场大部分车位为私家车位,临停车可以停到负二楼,对于该车主的做法,之前也找过警方、社区协调处理。


警示标语

地下停车场悬挂1米长“警示标语”只为防私家车位被占

“这两天,我来复地星光天地办事,在找车位的过程中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长沙的谢女士称,自己看到很多私家车位上贴了违停标语,类似“违停锁车”“开锁要收费”等,“有一个业主更有意思,用一米长的白纸悬空挂着告示,估计这也是他们的无奈之举。”

8月28日,记者来到复地星光天地负一楼停车场,看到了一些违停警示的标语。一位车主写道:365天24小时停车,未经许可停车、锁车、放气,200元/每次每天,该车主将三张A4大小的纸粘在一起,形成一个长条,悬挂在车位上方。还有车主悬挂一米长的“警示标语”:私家车位请勿占用,紧急停车请先付款,否则一律放气锁车。


警示标语

其中一个私家车位上方悬挂着一则告示:私家车位请勿停车,锁车放气还要付款,开锁费200元/次,扫码见天花板,微信支付。记者在告示牌的后上方看到了相应的个人微信收款二维码,扫码后的页面显示需支付50元。

在现场,记者还看到了一辆车临时停在了一个私家车位上,司机表示,自己是第二次来这个地方办事,对于临时停在私家车位上的车被锁车、放气,她有些不解。“实在是找不到停车位了,不知道把车停哪里。”


警示标语

车主出于无奈放上收款二维码,物业:临停车可以去负二楼

当天,记者联系上了一名私家车主,对方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在其车位上停车,需要先微信支付50元。“我也很无奈,几年前买这个车位时,一是为了配套,二是为了投资,想着日后把车位租出去。”该车主表示,前几年,车位出租一直十分顺利,但近段时间以来,几乎没人租车了,他才发现自己的车动不动就被临停车占了。

随后,记者致电该物业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的私家车位都是在负一楼,外来的临停车可以停到负二楼,负二楼不会出现私自收费的情况,只会收取正常的停车费用,对于有车主私自收费的行为,他们目前还不太清楚。


警示标语

对此,长沙星光商业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郑先生表示,复地星光天地是商住综合楼,不是单纯的住宅区或商业楼,地下停车场负一楼大部分车位为私家车位,临停车可以停到负二楼去。“对于前面这位私家车主的做法,我们之前也与民警、社区一起协商过,也给他装了车位锁。”郑先生称,像这种情况只是个例,因为该车位位置不错,导致比较“抢手”。

律师:排除妨碍行为有一定限度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如果车位属于未列入公摊面积的可售合法车位,车位主对车位的购买行为合法,那么对于停在自己车位上的临停车有权采取合法的排除妨碍行为。当然,这种排除妨碍行为有一定限度,不应采取放气等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可向小区、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要求挪车。如果该区域没有物业管理单位,那么车主悬挂相应的告示牌或设置车位锁也是可以的,还可以就乱停乱放侵占行为向城管或公安机关举报。

刘研认为,对于私家车位主收费的行为应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他人单次停车收取费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可以的;如果因为他人侵占车位行为,导致车位主产生另行停车费或行使排除妨碍的拖车费的损失,均可向侵占车位的车主主张赔偿。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