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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9 04:09:16作者:未知

淮安市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淮安市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二是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三是 驾驶证在外地办理转入换证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需要提醒的是 , 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本文标签: 驾驶人  交管  部门  机动车  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