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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12 21:00:01作者:佚名

泰安市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泰安市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参赛领域

  输变电工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及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特色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现代食品、高端化工、纺织服装、出版印刷、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数字经济产业等,尤其是符合泰安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建链、补链、强链”成效的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对象

  (1)国内各高校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期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3)参赛项目及组队形式不限制,由学生自由组成专业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团队人数3-5人,指导教师1人。大赛前已经开展经营项目的创业者也可以组队报名。

  项目条件

  (1)大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理念或开创性的模式、思路,在今后一段时期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或实际意义,或已经实际运营具有实施的现实价值,如已工商登记注册,须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法人在2022年10月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大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新、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已经获得政府组织的国家、省级、市级级别奖项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4)报名材料应包含大赛项目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知识产权证书等其他辅助材料。

  (5)参赛项目领衔人有意向在泰安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文标签: 项目  泰安市  大赛  工商登记  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