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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3-22 07:23:06作者:未知
(原标题:储户243万存款被挪用要求赔偿遭拒?回应来了:案件正在重审中,将严格执行判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储户李先生等三人的243万元存款,被南京市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原局长时岱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因时岱宁无履行赔付义务能力,在时岱宁被逮捕并判刑后,受害人李先生等三人要求赔偿被拒。随后,李先生等人将邮政南京江宁分公司起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判定。
针对上述事件,3月21日晚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我们关注到媒体关于我公司江宁区岔路口营业所资金纠纷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我们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客户的诉求和心情,充分理解社会公众对资金安全的关切。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对此我们非常感谢。”
“保护客户资产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和天职。鉴于该案复杂、存在一些疑点,我方已提起上诉,现法院已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重审中,我们还不便向社会公布更多细节,也请大家多给予理解。请广大公众相信,我们一定尊法、守法。待案件终审判决后,我们将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回馈广大客户的厚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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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没有想过,作为朋友的银行行长会挪用自己家的存款。
为了要回存款,李先生一家将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责令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然而,邮储江宁支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理由是“储户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
涉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图源:上游新闻
去年5月,南京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的合议庭笔录显示,银行认为,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此外,储户与行长时某宁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因此中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这是不是太荒谬了?”受害人李先生还在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他告诉记者,一家人只希望能“快点判,正常判”。
他说,等待的过程里,三位老人中已有两个去世,“我们等了4年,但我们还有几个4年去等?”
李先生介绍,2018年底,其一家发现存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的存款取不出来了。他们从2008年存入第一笔本金,连带后续存入的部分,加上利息,已累计约243万元。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刻报警。直到警方介入,他们才发现,存折上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次年4月,时任银行行长时某宁被抓获。2020年9月,时某宁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存折上的明细
银行行长提供上门服务,储户未到柜台存钱
记者:当时你们怎么把钱存到邮储江宁支行的?
李先生:2008年,时任邮储江宁支行行长时某宁以有吸储任务为由,找到我们,希望帮其完成任务。我们家亲戚3人,一共开户并存入135万,往后几年也会有钱陆陆续续存入。每次到期转存(含利息)后,都是存折、回执、凭证一起交给我们,没想过会有问题。
记者:这些年,你们存进去的本金加利息一共有多少?
李先生:本金我们没有去算过,毕竟每年的基数都在涨,也有断断续续在存钱。这些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把这些流水调查得很清楚了,最终认定是243.0109万元。这还是截止到案发的数目,到现在4年过去了,又产生的利息算起来应该也有七八万了,这个钱我肯定也要继续要。
记者:你们此前和时某宁是朋友吗?
李先生:我们跟他的父母比较熟,可以说是朋友。当时觉得既然他有吸储的任务,帮谁都是帮,钱存到哪边都是存,就把钱存到他那边了。其实说实话,他的口碑一直不错,人很随和。在事发前,谁都不会想到他会犯案。我们一家也是太信任他了。
记者:为什么存钱时没去柜台?
李先生:我看网上有人讲,怪我们自己不到柜台去存。20年前,银行是有上门服务的,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手机银行可以随时查询,都是一本存折“一本通”,老人们当时也要上班,没时间总去银行。
那时候邮储江宁支行为了吸储,为大客户提供很多vip服务。人嘛,也图这么一个服务,他直接上门为你服务,存完以后再把存折、回执单给你送过来,每个月给你发一些米面粮油,通过中国邮政寄到家里。
人的生活不就是柴米油盐吗,又有银行行长上门服务,当然愿意把钱存到他那。总归,因为他有这个职务,又有上门的服务,他就是代表银行的。
判决书
被判挪用资金罪,银行行长被判二年三个月
记者:是什么时候发现钱取不出来的?
李先生:2018年中至年底期间,我们三家人由于各自原因需要用钱,去了邮储江宁支行都发现钱取不出来,于是,大家就一起去找时某宁要说法。
当时他给出的解释是,大客户是vip待遇,需要去上面申请什么的,让我们把存折给他,他去帮忙取钱。那时候在微信上,他还说得有模有样,什么“快到市公司了”“路上堵了,你们再等等”之类的,反正就是忽悠。他给我的家人们看了一些有什么领导签字的文件,后经公安查实,这些签字都是伪造的,银行里根本没有那些人。
记者:你们是怎么意识到不对的?
李先生:当时他把存折拿走,我就意识到这人可能是骗子,取钱怎么可能要把存折收走?后来,他电话就不接了,人也跑了,直到2019年4月,警方才在常州将他抓获,拿回了我们的存折。
记者:他私自转移这些钱的用途是什么?
李先生:他在庭审上讲,拿我们的钱买了奔驰车什么的。其实不光是我们的钱,他外面也有很多民间借贷,后来我们听公安讲,加在一起有三千多万。
记者:时某宁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吗?
李先生:是的。法院判决他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2430109元。现在,时某宁已经刑满释放了。
涉案银行不服赔偿判决:储户没经常查询,应担责
记者:刑事的部分,时某宁被判了刑,那民事部分,他退赔钱款了吗?
李先生:这些不关我们的事,那是他跟银行之间事情,由他跟银行之间解决。我们的民事官司是和银行打的,我们需要银行把存进去的钱赔给我们,我把钱存在银行,现在取不出来了,银行肯定是逃不掉的。
一审的判决书也写得很清楚,由时某宁退赔银行钱款,由邮储江宁支行返还我们的存款。
记者:一审判决后,因为邮储江宁支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5月13日,南京市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银行不服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李先生:银行以我们存钱后没有经常查询为由,认为我们应该承担责任。他们责怪我们不定期查看一下钱,我觉得这个很荒谬。说实话,一家几十万,说不上是我们的全部积蓄,加上那几年几家都不用钱,又有存折在这里,没去查询也是很正常的事。
记者:现在重审进展到哪一步了?
李先生:南京中院退回后,现在已经经过了两次庭前会议,两次调解,两次合议庭,最后一次是1月17号开的庭。他们只肯赔120万,但我们怎么可能答应只赔一半?
四年了,存款的三家老人里有两个都去世了,老人们心里着急,积郁成疾加上基础病,都走掉了。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能尽快判,正常判,我们一直在等,但我们还有几个4年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