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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起冲突,10岁男孩遭6旬女子连续掌掴!警方处理决定,男孩家人不认可

更新时间:2023-10-23 15:40:51作者:未知

公交车上起冲突,10岁男孩遭6旬女子连续掌掴!警方处理决定,男孩家人不认可

(原标题:公交车上起冲突,10岁男孩遭6旬女子连续掌掴!警方处理决定,男孩家人不认可)

近日,网上一段23秒视频显示,拥挤的公交车上站着许多小学生,一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名男孩发生冲突时称,

“你还想举拳头,你们老师教你的吗?”一番争执后,男孩骂道,“傻X啊。”这时女子愤怒地说,“再骂一句”并扇了男孩一巴掌,两人随即发生肢体冲突。

公交车上起冲突,10岁男孩遭6旬女子连续掌掴!警方处理决定,男孩家人不认可

乘客将事发过程拍下后发到网上。

视频显示,紧接着女子连扇了男孩几个耳光,把他摁倒在地,厉声喝道“还骂不骂人?”男孩顿时哭了起来。

这时,视频中传来画外音“别打孩子,别打孩子。”

记者采访得知,此事系9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四中公交车站的T202路公交车上,该视频系乘客所拍,后来被人发到网上。

知情人称,那名被打男孩系附近某学校学生,红衣女子姓程,当时接小孩放学回家。

车上一名目击乘客称,此视频显示的仅为争执之后的内容,此前那名红衣女子已与该男孩发生了争执,事发后两人被乘客拉开。

起因:

放学后男孩跑步排队上车抢座位,

因书包放置问题与女子发生口角遭殴打

男孩母亲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儿子今年10岁,学校离家有6站路,每天早上他们送儿子到学校上学,放学后他独自乘公交车回家。

她说,事发当时她正在外面开车回家,途中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她说我儿子在公交车上被人打了,刚刚下车,叫我马上赶到天府四中公交车站去。”

挂断电话,李女士开车来到该公交车站,看到儿子满脸委屈地站在那里,他脸上有巴掌印,表情痛苦,那里还站着一名红衣女子,她身边站着一名小男孩,“一女子走过来告诉我说她是乘客,刚才是她给我打的电话,称已经报警。”

李女士说,此前儿子给她打过电话,但她未接到,后来那名女乘客从她儿子那里问到了她的电话。

男孩告诉妈妈李女士,当天下午放学后,他背着约10斤重的书包,小跑到车站排队等公交车,他是第3个上车的,上车后他看到车上没有座位了,便把沉甸甸的书包放在司机后面的箱子上,随后与一起上车的同学聊天,当他转过身来时发现书包被身旁那名红衣女子拿开放在一个高台处,原先放书包的地方坐着一名比他小的男孩,便质问对方没有经过他同意为什么挪开他的书包,还指责他没有礼貌,于是两人争执起来,争执中,他被对方连扇耳光失声痛哭。

一会儿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李女士解释说,她曾详细问过儿子为何不同意对方将他的书包放在那个较高的位置,儿子说那个地方较高,容易滑落下来砸到乘客,下车时取书包也不方便。

公交车上起冲突,10岁男孩遭6旬女子连续掌掴!警方处理决定,男孩家人不认可

其他人劝阻“别打孩子”视频截图

说法:

母亲称儿子头晕1周耳痛3天,

骂人不对已批评教育他,

表示愿意改正

随后,李女士将儿子带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后幸无大碍。

她说,回家后儿子头晕了一周,耳朵痛了3天,“我们会持续关注孩子的健康,此后每天放学都是我们去接他。”

她认为,儿子年幼,骂人肯定不对,事发后曾当着民警和该红衣女子的面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联系家长来处理,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给她赔礼道歉,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和儿子骂人的后果。”

此事发生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民警给双方作了笔录,并展开深入调查。

调解:

警方两次主持调解,

被打男孩家人索赔5万,

要求录制视频全网道歉未果

事发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曾两次主持调解。

李女士回忆说,第一次程某夫妻俩来到派出所,“但她没有与我们见面,她丈夫给我们道了歉,我们要求她本人亲自赔礼道歉,未果。”

第二次,他们又来到派出所,李女士称基于当时有人将事发时的视频发到网上,发酵后给儿子造成了影响,

他们遂提出录制视频全网道歉,同时要在视频中说明冲突发生的具体起因。

至于事发原因,李女士称,“据我们了解,事情并非是网上有人所说的孩子一上车就骂人,也并非是因为骂人被打耳光,而是孩子在极度恐惧和遭到羞辱的情况下才骂人的,没想到竟连挨几个耳光。”

她说,尽管儿子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但此事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们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到拒绝,第二次调解失败。

她说,“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希望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我儿子骂人后挨了巴掌受到了惩罚,打他的人也应该受到相应惩处。”

处理:

打人女子被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

10月23日走出拘留所

10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出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打人女子程某现住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无违法犯罪前科。

同时称,现查明,当天下午5时左右,61岁的程某与该男孩在乘坐T202路公交车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纠纷,该男童骂了程某脏话,程劝阻无效,该男童又骂了一句,程因生气打了他一巴掌,随后两人发生抓扯,她又打了他几个巴掌,后来被乘客拉开。

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自10月14日至10月23日。

针对警方的这份描述,

男孩母亲称不认可。

她认为,事情并非简单的因为座位问题起争执,“是程某没经过同意就动了我儿子的书包才起的争执,我儿子的脏话只骂了一遍,对方并没有劝阻,更无劝阻无效之说。”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延伸阅读

小学生乘坐定制公交疑被赶下车 迎着沙尘暴走三四公里

3月24日,鄂尔多斯市民郭先生致电内蒙古晨报晨网“我是记者·我帮你”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自家孩子与同学放学后一起乘坐定制公交车回家,途中因车上有异味便将车窗打开,而随后在中途路段被公交车司机要求下车,两名学生迎着沙尘暴徒步走了三四公里后才回了家。

中途停车将学生放下车?

据郭先生介绍,他的孩子是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第九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事情是3月21日发生的,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下午放学后,他的孩子小郭和同学小樊一起坐定制公交车3号线回家,因车内有异味开窗户问题,小郭和同学小樊被司机要求下车

郭先生表示,当天是沙尘暴天气,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出于对孩子的安全考虑,也不应该让孩子下车独自走回家

针对此事,记者曾在接到郭先生反映后,联系了提供定制公交服务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翔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永伟,闫永伟表示没有此事,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翔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客服人员表示:“是孩子半途中自行下车,并且司机让孩子关窗户也是出于对全车孩子的安全负责。”

该客服人员承认司机也有一部分责任,没有做到及时通知家长来接孩子。

3月28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营运部负责人王智伟,在核实事情时,王智伟却表示记者不应该直接联系该公司领导闫永伟,王智伟认为在没有预约采访的情况下直接联系领导,也没有通过向当地宣传部报备,直接采访会影响到企业的名誉。

事发第二天,线路停止运行

4月6日,晨报融媒记者赶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见到了郭先生及其13岁的儿子小郭,他们对记者讲述了当天在车内发生的事情。

“当时在车内,我俩坐在左边靠后的窗户旁边,在车辆行驶途中,由于车内有异味,前排的同学把旁边的窗户打开,并让坐在后边的小樊也打开了旁边的窗户。看到这个情况后,司机让我们把窗户关上,我们就把窗户关上了。就在这时,司机突然停车从后门上来,车上其他同学起哄,说我俩在车上打闹开窗户。”小郭说,“我俩本来没有在车上打闹,只是正常的聊天,后来司机过来正要往下拽我时,我由于害怕自行走下了车。小樊本来还想坐车,但是也被司机硬拉下去,下车后还对我们说‘滚’。”

“两个孩子下车后,迎着沙尘暴,徒步走了三四公里,晚上七点多才回到家。”郭先生说,见到孩子后,他才知道下午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万一孩子从车上下来,步行回家途中突发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天,我也去找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翔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询问此事,但是他们的态度极其强硬。”郭先生说,“因为此事,该公交公司接送孩子的专车线路临时停运了,并且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学生家长群内发布了通知,意思因我们发生的事情而停运的。”

视频显示车内挤满了学生

从郭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图中可以看到,通知内容为:“最近车上已经发生两起,小孩在公交车上发生安全问题。群里个别家长出现责任纠纷问题,明天3号线开始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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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接送群聊天群中称3号线停运

随后,郭先生还将事发后该公交公司针对当时的情况,在学生家长群里上传长达4分钟的视频提供给记者。通过提供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当时公交司机在发现学生将车内窗户打开后进行了制止,当学生后来将窗户关闭后,司机下车绕到后门,疑似与学生对话,约20秒后,司机从后门下车,紧接着,有三个孩子从后门下车。

郭先生说,下车的三个孩子中就有小郭和小樊。他在视频中明显听到了司机从后门上车后说到了“往下走”“滚”。

记者在郭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车厢内挤满了学生,不少学生处于站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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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接送群中,公交工作人员称孩子家长应该给说法

公交公司:学生中途自己要下车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4月6日,记者来到准格尔旗翔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闫永伟表示:“ 当时发生的情况已向当事人提供了公交车内监控视频,事发后也与该司机核实过情况。经询问是学生自己中途要下车的。”

4月7日下午,当事人郭先生告诉记者,公司总经理闫永伟给自己打电话,向他说明了详细情况,并且在家长接送群里发布通知,内容为“驾驶员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下周一恢复第九小学到欣园A区3号线定制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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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接送群聊天截图

载送学生是“校车”还是“公交” ?

“该公交公司最初是个人承包制,近一两年来才有公司运营,定制公交车的运行是通过家长的申请,与公交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后正式施行,初衷是为了家长和孩子方便,同时也缓解了道路拥挤情况,所以专门开通了专线接送孩子上下学,家长只需要把孩子送到固定地方即可,其余时间正常运行接送乘客。”闫永伟说,“在承载量方面,此定制公交和校车不一样,校车能够达到一人一座,而定制公交不能达到一人一座,每趟车内承载有50到60名学生。”闫永伟说,该定制公交在LED屏幕上有标识,但车内没有其他标识,内饰和普通城市公交一样,同时车内安有监控,“基本上车内的情况视频监控都可以看得到。

闫永伟表示,自己只能告诉记者的这些,如需提供相关的视频和相关的调查结果,需由当地宣传部对接后,才能提供。

随后,晨报融媒记者与准格尔旗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关注此事情,并就记者提出的公交学生专线是否有旗县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是否有相关安全制度及应急管理办法,是否有明确的乘车安全措施,是否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尽快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

那么公交车可以接送学生吗?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条内容显示为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同时,第十条内容显示为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4月11日,晨报融媒记者针对该地学生乘坐定制公交车是否安全、谁审批、谁监管等问题,再次联系了提供学生专线服务的准格尔旗翔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准格尔旗委宣传部。但截至发稿前,对于上述问题,仍没有任何回复。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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