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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乐购迎春购车优惠券使用规则(中山市购车消费券活动第二期)

更新时间:2023-01-28 20:57:52作者:未知

中山乐购迎春购车优惠券使用规则(中山市购车消费券活动第二期)

  中山乐购迎春购车优惠券使用规则

  "A”部分优惠:购车优惠券 使用方法

  消费者在获得购车发票后才能完全具备享受优惠资格,车企需将购车发票、消费者信息等留存以备审核。

  1、购车券仅适用于个人新购买汽车消费时享受,在购车缴纳定金时,在“建行生活”APP领券并实际支付时可直接抵扣使用。

  (1)半额抵扣:消费者购车缴纳定金时按购车券面额一半补贴(即1000元-3000元)抵扣,剩余一半补贴由镇街审核后划拨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2)全额抵扣:消费者支付定金时按购车券面额全部抵扣。

  (3)不配套政府优惠的新能源车商:购车时必须使用建行生活APP进行支付(即1元-3元)以激活购车券。

  (4)具体以车商所在镇街公布优惠方式为准。

  2、核销当天至2023年3月31日,将尾款支付完成汽车销售发票开具和领取车辆登记证,即视为完成新车购置,并在活动页面提交购车发票等材料。

  3、完成1和2两项方可符合申请财政补贴标准。

  “B”部分优惠:贷款分期购车优惠

  1、购车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6天内(含领取日),逾期失效。

  2、每辆车限用1张购车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能用于购买或充值会员卡。

  3、购车券在核销后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购车券视同已使用,不再退回给用户。

  4、本次活动需注册为建行生活中山用户,必须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

本文标签: 建行  消费者  发票  定金  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