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淮安市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淮安市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3-08-02 20:54:51作者:佚名

淮安市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淮安市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最新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本文标签: 增值税  家属  营业税  政策  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