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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引进硕博人才生活津贴申领条件(南通人才引进政策研究生)

更新时间:2023-04-11 17:08:15作者:未知

南通引进硕博人才生活津贴申领条件(南通人才引进政策研究生)

  申领条件

  (一)申请人才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从南通行政区域外首次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

  (二)申请人才必须在首次来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相应学历和学位的。

  (三)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才按规定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申领生活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申领购房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五)实行先购房后申请。

  有关管理事项

  1.关于首次来通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通时间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缴纳社保的时间。

  2.生活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市区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予发放生活津贴。

  ③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本文标签: 首次  人才  津贴  南通  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