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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参保方式+对象+条件+规则

更新时间:2023-09-12 17:13:12作者:佚名

2023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参保方式+对象+条件+规则

  苏州市职工互助申请方式+对象+条件+规则

  申请对象和条件

  凡苏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承认《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章程》,均在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职工互助保障,且必须有总数60%以上的职工参加;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全部参加。

  互济保障类型

  目前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有两个互助保障:(1)苏州市区职工团体互助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大病互助保障);(2)苏州市区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以下简称:女职工特种保障)。

  两个互助保障的保障期限和有关规定

  续保的单位,两个保障的保障期限是当年度的10月1日到第二年度9月30日;新参保的单位,从系统提交参保申请之日起,执行两个月的医疗免责期,保障期限从免责期后第一天开始到当年度的9月30日为止。

  大病互助保障的范围

  参保职工在大病互助保障责任期间首次患有以下十七大病种,属于大病保障的范围

  (1)各种原发性癌症;

  (2)白血病;

  (3)腹水型肝硬化;

  (4)颅内原发性肿瘤切除及伽玛刀手术;

  (5)依赖血透的晚期尿毒症;

  (6)心脏瓣膜置换或修补术;

  (7)冠状动脉搭桥术;

  (8)急性坏死性(出血型)胰腺炎;

  (9)由疾病引起的截瘫;

  (10)肝、肾移植术;

  (11)多个肢体缺失(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12)双目失明;

  (13)严重Ⅲ度烧伤;

  (14)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15)严重克隆病;

  (16)病、伤、意外经院内抢救无效,72小时内亡故

  (17)新冠肺炎重症。

  大病互助保障的给付条件和标准

  参保职工在大病保障责任期间,首次患有前十五种大病一种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付互助保障金15000元,其中原位癌10000元,不作重复给付。患有第十六、第十七种病种的,一次性给付互助保障金10000元。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女职工特种保障的范围

  经本会认定的本市二、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原位或原发性乳腺癌及原位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

  女职工特种保障的给付条件和标准

  ①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乳腺原位癌或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并经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互助保障金7500元。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②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并经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互助保障金15000元,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办理时间和方式

  每年度的9月份为互助互济保障业务集中续保期,其余月份为新参保单位参保时间。办理网站:http://hzbz.szftu.suzhou.com.cn/

  互助保障的交费标准

  续保大病互助保障的会员单位一次性缴纳互助金30元/人/年,新参保大病互助保障的会员单位从系统递交参保申请之日起,按照2.5元/人/月的标准缴纳。

  续保女职工特种保障的会员单位一次性缴纳互助金15元/人/年,新参保女职工特种保障的会员单位从系统递交参保申请之日起,按照1.25元/人/月的标准缴纳。

  互助保障经费来源

  互助保障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法,包括个人缴费、行政资助、工会补贴等。

  有了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还需要职工互助保障吗?

  苏州职工互助保障面向苏州广大职工,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特点,是在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基础上的一份工会保障。

  参加互助保障需提供的材料和手续有哪些?

  1.登陆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网站,下载网站通知消息栏最新的参保操作手册。使用单位工会全称注册,选择职工互助保障参保。

  2.上传参保人员名单,完成付款并上传付款凭证。

  3.申请开票,填写付款人手机号码用于获取电子发票。

  职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互助保障吗?

  不可以,只能以单位团体的形式参加。

  如何申领互助保障金?

  参保职工在保障责任期内,首次患有两种保障规定的病种之一的,经本会认定的本市二、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确诊并治疗后,由职工本人登陆“苏工惠”APP,选择“医疗保障”——职工互助保障—保单查询和理赔,上传证明材料。审核完成后,职工打印申请表附证明材料,交本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核实后向苏州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提交书面材料。

  相关的问题如何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12-65245900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608号,职工服务中心,互助互济窗口。

本文标签: 职工  参保  苏州市  大病  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