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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贪腐夫妇”的“瓜”咋摸出来的?中纪委机关刊披露

更新时间:2023-11-30 07:22:23作者:佚名

四川“贪腐夫妇”的“瓜”咋摸出来的?中纪委机关刊披露

四川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局长贺雪梅及其丈夫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这对“贪腐夫妇”的“瓜”,是怎么摸出来的?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了查处经过。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文章介绍,贺雪梅、李俊这对“贪腐夫妇”的查处,就是四川省纪委监委以“风”挖案、顺藤摸瓜,有效拓宽腐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的结果。“贺雪梅违规操办其父亲葬礼、借机敛财……”此前,一封反映贺雪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举报信,引起了纪委监委注意。核查组紧盯反映问题循线深挖,着力查找其中是否存在利用吃喝送礼搞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


贺雪梅。凉山州金融工作局网站 图

调查发现,贺雪梅父亲去世后,她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操办了丧事。办案人员介绍,“贺雪梅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帮她收礼。当时因为送礼的人太多,帮忙的人还回家拿了一个大挎包来装礼金,最后总共收了230万元。”调查组以高额“礼金”作为突破口,围绕贺雪梅“交际圈”范围特征开展调查,锁定其“腐败圈”。最终,贺雪梅和李俊均受到严肃处理。

贺雪梅,1970年6月生,曾在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2002年起先后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长、西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2008年12月,贺雪梅调入凉山州统计局工作,先后担任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12月,贺雪梅任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2019年2月任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资料图

1968年出生的李俊早年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此后历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06年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同年出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4月起任西昌市委书记。

2020年8月,贺雪梅和李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相继被四川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贺雪梅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长期以来,贺雪梅和李俊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486.57万元,同时贺雪梅利用后者担任西昌市长、市委书记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1010万元。对此,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上述判决书显示,贺雪梅、李俊两人系再婚。

延伸阅读:

攀附“老虎”王富玉,与妻子“抱团贪腐”!省政协原副秘书长获刑11年



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王进江受审

11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王进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进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被告人王进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进江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资金、获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28万余元,其中31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进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王进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履历显示,王进江,1966年3月出生。长期在贵州任职的王进江,曾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等职。

2022年4月,王进江被查,同年7月19日,王进江被“双开”。通报显示,王进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政治身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超计划生育;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13日刊发题为《搞攀附一误再误 饱私欲转头成空》的文章,剖析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案。文章显示,担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期间,王进江攀附上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

文章披露,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



王进江介绍认识王富玉的过程

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此外,王进江还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为方便游某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上述报道还披露了王进江与朋友家人“抱团贪腐”的细节。据悉,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腐败。在他的影响下,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了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