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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慢性病鉴定过了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16 07:50:24作者:佚名

新乡慢性病鉴定过了要注意什么

  门诊重症慢性病是确保重症门诊疾病待遇的,鉴定标准比较高,例如,单纯的糖尿病本身不符合标准,只有糖尿病诱发相关脏器(心、脑、肾)严重并发症才可以申报。

  对于经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员,还应注意如下事项:

  1. 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员应按月取药,并按实际需求享受待遇,以便清晰掌握待遇享受进度。

  2. 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是有享受期限要求的: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病种待遇期为1年(自支架植入术后12个月内);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病种待遇期为5年(自首次确诊或手术后60个月内);

  异体器官移植病种0-1年、1-3年、3年以上限额标准不一样,根据应该享受的限额标准,移植当月作为第一个月计算,对应终止时间。

  其他重症慢性病待遇有效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每年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年审,年审通过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新医险【2022】19号文件要求将2022年正在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除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参保人员,待遇自动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后复审工作怎样进行以医疗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3.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

  

本文标签: 待遇  慢性病  重症  门诊  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