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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16 15:22:31作者:佚名

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问: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答: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 现役军人。

  2.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文标签: 的人  条件  岗位  人员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