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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备育人导师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25 11:36:29作者:佚名

江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备育人导师通知

  我省将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探索和完善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意见提出将为重点帮扶对象配备育人导师,导师在资助育人重点帮扶方面的工作量和实践成效可作为职称评定、评比表彰等的重点参考。

  江苏将建立育人导师制度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内容,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教师作为导师,确保重点帮扶对象人人有导师。导师配备应尊重帮扶对象的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导师与其他教育师资协同合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帮扶对象的生活、学习、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领和发展支持,做好家校协同。中小学为重点帮扶对象配备适合的成长伙伴,高校帮助重点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成长伙伴或朋辈导师,融入“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鼓励聘请退休教师、优秀家长或社会人士担任导师。

本文标签: 导师  对象  重点  配备  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