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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法院门口大树离奇着火,警卫跑去灭火,却扒出烧焦的人手

更新时间:2023-02-26 16:30:39作者:佚名

惊悚,法院门口大树离奇着火,警卫跑去灭火,却扒出烧焦的人手

2012年,法院门口大树离奇着火,警卫跑去灭火,却扒出烧焦的人手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前言:

2012年12月22日,青海省西宁市的法院门口的大树突然着火。值班的警卫赶紧拿着铁锹跑去灭火,却在大火中扒出一只烧焦的人手

法院是一个神圣又威严的地方,是什么人有如此大的胆量,敢在这里杀人放火呢?

一,“特殊”的冬至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老话讲的是因果报应。说的是一个人埋下什么样的种子,到头来就得承受什么样的结果。

很多人认为这句话略带有一些迷信的意思,可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还不得不相信。

2012年12月22日,这天是青海省西宁市最冷的一天,同时也是我们熟悉的传统节日:冬至

寒冷的天气加上节日的重要,在晚上七点多时,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大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员杨毅在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来到法院门口的值班厅,打开电视机准备收看新闻。

突然,他听到窗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大喊着:“着火了”。


火灾 网络图片

听到这里的杨毅,赶忙从值班厅跑出来。这时,他看见法院门口的一棵大树下起了大火

杨毅赶紧拿起铁锹和巡逻警卫跑到了着火点,经过二人的扑打,上窜一米多高的火苗被扑灭了。

然而,就在二人以为平安无事时,却在尚未烧尽的火堆里发现了一样让二人为之一震的东西,情急之下二人决定报警。


警方工作人员

二,神秘的焦尸

接到报警后,西宁市刑警支队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把现场保护了起来,随即向目击者发起讯问。

巡逻警卫回忆道:“我在巡逻至法院门口时,发现门口正前方的大树下着火了。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有人在烧垃圾。但是,烧垃圾不能在树底下烧吧,还把树给烧着了。等我二人跑过去灭掉火时,却在火堆里面看见了没有烧完的人手。”

技术勘察员通过对现场的侦查,确定了这是一件杀人焚尸案。这起看似意外的火灾其实并不寻常,显示嫌疑人在杀人之后为了掩人耳目进行了焚尸灭迹。

经过初步勘查,警方在现场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但是由于高度碳化,已经无法辨认死者的身份,因此想通过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这条思路也就行不通了。

要想寻找关键的破案线索,只能再次回到作案现场。

在这次的现场勘查中,侦查员有了重大的发现。还未烧完的火堆里面有几个箱子的支架,因为箱子其余部分的构造不是布就是塑料,这部分已经被烧毁了,只剩下来钢制的部分支架。

案发现场几个行李箱残骸的出现,立刻引起了侦查员的高度关注,从行李箱的数量上来判断,侦查员怀疑这起案件可能不是一个人所为

但是,从案发现场的环境来看。这里有来来往往的人群,显然不是杀人焚尸的最佳场所。法院的大门往前走十米左右就有一条大河。在法院的东西两侧,什么都没有,就是一条人行道。

而且,案发现场的旁边就是法院的值班室。

当时,值班室还亮着灯又有人在里面。着火点就在路边,往前走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区,进进出出的居民也比较多。

从时间上来说,当时是晚上七点左右,正是下班的高峰期。选择在这里作案,很容易被人发现

嫌疑人作案的时间和作案的地点,确实让人怀疑!为什么要选择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来作案呢?难道他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办案民警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这只有两种情况:一,作案嫌疑人的心智可能不是太成熟

二,嫌疑人不是本地人,只是西宁市的暂住人口。警方认为,暂住人口的可能性大一点。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推断,面对有限的破案线索,西宁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兵分四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外辐射,展开地毯式摸排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对案发周边视频的大量分析,侦查员找到了一段宝贵的视频。


监控画面

案发当晚,在法院正门口的监控视频里,晚上7时03分时,出现了一个拉着行李箱的人,紧接着,在他身后又出现了一个拉着同样行李箱的人。

两个人拉了一小段路,停了下来。不一会儿,又出现了拉着第三个箱子的另外两个人,四人围拢着站在一起,似乎在等待的什么,时不时明四下张望一下,时刻在观察着周边的环境。

此时正好有一辆出租车经过,但四人并没有上车。四个人在寒冷的冬天,拉着三个行李箱,不是旅游也不是出差,这种反常的行为,不由得让人起疑

视频画面里的四人,在观望了一会周围环境后,其中一个人往前走上了人行道,似乎在寻找方向。

之后四人交流了几句后,有两个人拉着行李箱继续往前走,从视频中明显能看出第二个人的箱子更大更沉。走了一小段路后,第一个人将箱子搬上了人行道,之后又回过头来帮第二个人搬箱子。

在此期间,后面的两个人一直站在原地观望。看到前面两个人放好行李箱后,两人也合力将箱子搬上向前面的二人靠拢。

7时04分左右,四个人一起消失在视频监控中。时间来到7时06分,视频画面中央再次出现两个身影,其中一个身穿类似白色的外套,与第一段视频里的穿着相似。

两人从人行道后面的空地上跑了出来,此时两人身边已经没有行李箱,只见两人不紧不慢,肩并着肩沿来时的路离开了现场。


监控画面下的两个身影

到了7时07分,黑暗处走出一个人,驻足等待在公路旁。

紧接着,画面中央的大树下一片火光,就在火光燃起时,有人迅速从黑暗处跑出,两个人头也不回,急匆匆地沿着与来时相反的方向逃窜,直到跑出视频监控范围之外。

办案民警立马开始大量走访,侦查员找到了相关的目击证人,一个摩托车司机说:“我在骑车路过这里时,看见这里着火了,我就过来看一下。火堆旁边站着几个女孩,从体态和走路的姿势上来看,应该是四个比较年轻的人,我还以为她们在这里烧火取暖”。

警方综合前期调查,再结合视频资料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词,对嫌疑人的身份有了进一步的推断,即刻对出现在视频里的四人行踪展开进一步追查

焚尸现场的南边,紧邻着河水,这里水深水急,显然不适合作为逃跑路线。那么,嫌疑人就只剩下两个选择,沿着法院的大门往西或者往东逃跑。


焚尸现场的南边,紧邻着河水 网络图片

根据监控录像的显示,确实有两个嫌疑人往西边逃走了。按照道理来说,过几分钟后,他们就应该出现在小区的周边。可是,小区当晚的几个监控都没有拍到她们的任何身影,另外两个嫌疑人是往东走的,他们打了一辆车上了高速

正当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民警在火堆中,找到了行李箱上一个圆形的品牌标志,看标志的做工,应该是一个山寨的牌子。


行李箱 网络图片

与此同时,另一个重要物证也被找到。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两把钢锯,大概有三、四十厘米长。如果能查到这两件物证的来源,很可能就能找到该案件的关键线索。

警方随即,对西宁市全城所有的批发市场逐一展开摸排走访,经过大量工作,警方终于在一家小店里找到了相同尺寸的钢锯。此时,另一组民警也发现了相同品牌的行李箱。不仅如此,店主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


钢锯

在案发的当天,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过来买他这个箱子。男的身材较瘦,全身上下穿深色衣服和深色裤子,女的上身穿类似粉色衣服,下身穿深色衣服和深色鞋子。这下警方更加确定了,视频中的四个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再次排查了小区的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进入小区,而是在小区门口,打着出租车离开了。办案民警立马通过GPS定位,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找到了案发当晚的出租车司机。


办案民警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找到了案发当晚的出租车司机

司机在警方的询问中说道:“2012年12月22日晚上07:20左右,我在城东区宁城佳苑小区西门口拉了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女的当时戴的可能是白色的帽子,二人在一家汽车音响店下车”

根据出租车司机提供的线索,警方随即对附近路面监控展开布控。不久就在一家宾馆内,发现了四名嫌疑人。警方决定立即对这四名嫌疑人实行抓捕。在宾馆里,警方顺利抓捕了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四名嫌疑人,他们分别是:光头、静静、美美、月月。


4名嫌疑人

三,足浴店的秘密

经过调查,四人都是西宁市某足浴店员工,到西宁打工的时间都不长。那么,他们跟死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又有什么矛盾,以至于有如此残忍地杀害死者,甚至是焚尸荒野呢?

到案后的四人,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死者31岁,是她们在足浴店的同事。2012年12月21日,四名嫌疑人伙同另一名嫌疑人婷婷,在居住的宾馆地下室对死者进行了长时间殴打


王静

使用木棒或镐头棒殴打死者的背部、臀部和胸部。据嫌疑人月月交代,22日凌晨四时左右,她最先发现小贾的死亡,月月说“小贾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叫她也不答应。我一摸她的脚,她的脚是凉的”。

让警方大为震惊的是,其实这四个嫌疑人呢,跟死者根本就不熟,他们甚至连死者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那么,究竟小贾与他们之间有多大的矛盾,可以让这几名嫌疑人在根本不熟的情况下,就残忍地将小贾殴打致死呢?


足浴中心

“我打她也是为了自保,没想那么多,只为了自己不挨打”。

“我在想要不要打,如果我打她,她肯定会受不了。如果我不打,我自己肯定受不了。因为,杨某打我”。


梅梅

这是两个女孩,在审讯的过程中都有提到的话,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呢?如果她们说的是真的,又是谁在幕后操纵了这起殴打致死的事件呢?是静静口中的杨某吗?

月月说:“杨某是足浴店的老板,店里面只要有人不听话,就会遭到杨某的一顿毒打。挨打和打人是常有的事情,店里的好多姑娘都被打过”。


徐志军

据静静交代:12月21号当晚,杨某将她们四人叫到地下室,指着地上的小贾,让她们往死里打。她们不敢打,杨某就说她们不打小贾,杨某就打她们。尽管四人心里害怕,可杨某的威胁最终还是淹没了她们的理智

静静说,她们曾想过停手,但是杨某的一个电话,彻底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杨某在电话里说:“你们是不是没有挨过打?你们如果不会打,我就亲自去。你们把她不打趴下,我就把你们打趴下。”


杨小何

根据四人的供述,警方随后对宾馆地下室,进行了细致勘察。在地下室的地板上,警方发现了未清理干净的血迹,经过DNA的检验,与焚尸现场的尸体同属一人。

在审讯光头与静静等人的工作中,都提到了这个杨某。因为他的出现,才让这几人下定了决心,要继续狠狠地教训小贾。而在提到杨某这个名字的时候,几名嫌疑人都用到了同样的一个词语:害怕

正是这个害怕,让她们集体失去了理智,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那么,杨某究竟是谁?此刻他又在哪里?

四,意外发现的第五个嫌疑人

早在追踪光头和静静时,警方就发现本案还有第五个嫌疑人。当光头和静静下了出租车后,静静就一个人在马路边来回踱步。不一会儿,光头与另一名男子肩并肩出现在视频里,三人边走边聊。

晚上7时52分时,光头、静静和这名男子再次返回来,此时三人彼此之间没有再交流,走了一小段路后,三人默契地分组两路,光头和静静向左走了。这名男子又回到了静静们的下车点。


警方在监控视频里又发现第5名嫌疑人

刚焚烧完尸体的二人,立马就来见一个人,可见这个人的重要性。经过沿途视频排查,警方发现这名男子走进一家足浴店。

办案民警分析:“这个男子如果是乘客,足浴店这个地方不是很安全。那么,这个男子只可能是足浴店服务员,要么是老板之类的人。


杨小何登记的人口基本信息

办案民警随机应变,巧妙套出了足浴店幕后老板的电话。民警随即对该电话进行了信息侦查。足浴店老板机主正是杨某。警方展开收网行动,迅速查封了这家足浴店,至此以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根据团伙的供述,店里70%的员工都是杨某和他的手下,以到大城市打工赚钱等借口从农村骗过来的。刚开始就是诱惑,说去哪去哪上班能挣大钱。在你身上花很多功夫,之后再利用起来就是挣钱。


警方

从他们的供述中可以看到:静静、月月和美美无一例外的都是被骗来的。他们本在是享受花样年华的最好年纪,却沦落在金钱、利益的谎言里。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她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与罪恶同流,并彻底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五,死亡的真正原因

嫌疑人月月再次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时,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对于几名嫌疑人的最终判决又能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呢?

月月她们,在殴打小贾的过程中,小贾因为不堪忍受,曾拿起水果刀捅了自己两刀。那么这两刀会不会是最终导致小贾死亡的真正原因呢?

很快,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受害人小贾的腹部被锐器刺伤,从而导致胃前壁破裂,继发急性腹膜炎死亡。可想而知,死者小贾做出自残的行为,是生不如死之下选择的自我了断

月月她们在发现小贾做出自残行为之后,难道就没有采取一点措施来挽救他的生命?

当月她们,看到自残的小贾后,打电话通知了老板杨某。没想到杨某却说:“没事,明天早上再说”。令人遗憾的是,当晚杨某不仅没有对小贾及时救治,反而还命令月月等人,对小贾进行殴打

最终,身受重伤的小贾独自躺在冰冷的房间里,于隔日凌晨被发现死亡。

面对审问的月月说:“看到躺在地上的小贾,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会不会也被别人整成这样”。

清醒后的静静说:“看到被打的小贾,自己心里特别的纠结。感觉自己太没良心了,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拿我的命来换她的命,我真的愿意”!

尽管,静静最终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做出了忏悔,但小贾的死已经无法挽回了。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她们的最美好的这一段时光呢,将在监狱中度过。


法庭审判 网络图片

结语:

法律是一把戒尺,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光明;法律是人心里的天平,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本文标签: 法院  警卫  当地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