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徐州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巧全被判刑13年半,受贿超三千万元

更新时间:2024-01-01 22:56:11作者:未知

徐州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巧全被判刑13年半,受贿超三千万元

据“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巧全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巧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巧全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徐州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巧全(资料图)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巧全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参与涉案资产处置、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31万余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巧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王巧全到案后,犯罪所得均已退缴,可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王巧全,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苏苏州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

王巧全曾任江苏省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徐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22年9月,王巧全任江苏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2年11月被查。

延伸阅读:

"贵州虎"上班期间被带走 曾让一名迟到副市长站着开会

“老虎”周建琨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3日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建琨,1960年6月出生,今年63岁,籍贯河南叶县,出生地贵州贵阳,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周建琨上班时间从办公楼被直接带走

周建琨的工作经历没有离开过贵州省,他历任安顺市市长、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

从2017年1月开始,周建琨在担任毕节市委书记的同时,还出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他曾卸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并于2020年1月再次当选,直至2022年11月27日落马。

周建琨是二十大后贵州首“虎”。他的落马十分突然,被查几天前他还曾在公开活动中露面。

在他落马后,有知情人士称,周建琨是在上班时间从办公楼里被直接带走的。

周建琨曾有“霸道书记”之称。

据《廉政瞭望》披露,周建琨是笔杆子出身,却看不出多少儒雅特质,反而展现出一种霸道。

上述报道称,周建琨对待下属严厉,批评人经常爆粗口。在都匀做市长时,但凡开会迟到的局长们,一律罚站。

有一次,一名副市长迟到了,周建琨也不客气,让对方站着开会。这名年长周建琨约十岁的副市长觉得受到侮辱,说“书记都不会这样对待班子里的同志”。

在毕节工作时,周建琨还曾要求毕节各单位购买展现他自己工作业绩的书籍。一次下乡视察,因为乡镇食堂用公鸡炖汤,也引来周建琨痛骂,说“鸡汤得用母鸡炖,连饭都做不好,怎么干工作”。

今年6月,周建琨被“双开”。

  • 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

  •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

  • 不正确履行职责;

  • 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如今,周建琨被公诉。



周建琨的受贿“起点”距今已超20年 图据毕节市委老干部局网站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担任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周建琨在担任都匀市市长时就开始敛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