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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南宁户籍窗口停办部分业务(南宁市户籍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2-11-29 17:27:28作者:佚名

12月1日起南宁户籍窗口停办部分业务(南宁市户籍管理规定)

关于南宁市户籍窗口停办业务的通告

  因2022年年度人口统计和数据维护的需要,202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含“5+2”户籍窗口)暂停办理户口出生申报、死亡注销、迁移(含迁出、迁入)等户籍业务(不包括居民身份证业务和其他不影响人口统计数据变动的户籍业务)。2022年12月6日起恢复正常办理。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2022年11月25日

  更多信息:

  1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12月1日起,将在全区全面铺开。

  开通“跨省通办”的省份

  截至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等20个省(市、区)开通“跨省通办”,这些省份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本文标签: 户籍  居民身份证  窗口  北海市  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