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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缓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2-11-26 15:00:37作者:佚名

温州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缓缴政策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缓缴政策

  适用对象: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服务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内容范围:账务月份为2022年10月——2022年12月(抄见时间)的污水处理费,城市供水价格内的水资源费。

  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违约金。(例如:2022年10月份的,缓缴至2023年1月,依此类推)

  注意事项

  缓缴期间内申请销户、过户等事项时,客户需全额缴纳水费后方可办理。

  以上缓缴政策,客户无需申请即可享受!不过小编还是要强调一下政策虽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用。若需正常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客户,请致电24小时公用服务热线967555或就近服务网点办理

本文标签: 水资源  污水处理  客户  政策  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