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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11月15日)

更新时间:2022-11-25 13:07:15作者:未知

于都县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11月15日)

  于都县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一)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实行“一天一检”。

  (二)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实行“两天一检”。

  (三)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县教科体局通知为准)。

  二、重点场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全县机关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经营单位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三、采样点位及工作时间

  (一)居民可就近到城区或乡(镇)核酸采样点各采样一次,城区固定采样点采样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8:00,乡镇以乡镇通知为准。

  (二)为提高采集效率,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主动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规范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合理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采样完成后立即从指定出口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

  (三)城区黄码人员请到好人馆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请勿进行核酸检测。

  (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据最新工作要求,动态调整相关措施。

  于都县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本文标签: 核酸  防控  疫情  指挥部  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