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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博会部分区域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23 00:12:36作者:未知

绵阳科博会部分区域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维护第十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期间九洲体育馆、会展中心区域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二、2022年11月16日至19日科博会期间,九洲体育馆、会展中心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科博会期间,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依法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科博会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本文标签: 航空器  公安机关  无人驾驶  绵阳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