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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乡人员防疫要求(11月19日更新)

更新时间:2022-11-20 10:07:11作者:佚名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乡人员防疫要求(11月19日更新)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区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要求,为更好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进一步加强省外入(返)区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入(返)区人员抵区前应提前通过“来泉登记”(闽政通或支付宝可进入)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2.入(返)区人员应在抵泉时严格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未按要求在抵泉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其“福建健康码”赋黄码。

  3.入(返)区人员应在抵区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片区、企业、小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完成“三天三检”。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4.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福建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5.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应规范张贴“场所码”,安排工作人员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码(对无智能手机的人群可另行登记),未扫码、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片区、网格和主管部门。

  6.区内各企业、小区和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要加强自主排查,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网格主动报备省外入(返)区人员信息,并管控到位。

  7.广大市民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个人防护,凡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事重点行业、就医就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和会议等均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等防控措施。

  8.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高风险区入(返)区人员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线索,请及时向所在片区、网格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如被举报对象经核实为隐瞒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10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9.广大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均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缓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信息或拒不执行佩戴口罩、扫“场码”等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泉州开发区各片区联系方式

  1.崇泰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9

  2.崇宏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6

  3.崇文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0

  泉州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本文标签: 人员  片区  疫情  口罩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