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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8号)

更新时间:2022-11-19 14:23:08作者:佚名

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8号)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1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9日起,我区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白鹤洞街

  鹤洞路211号、213号、215号、217号。

  (二)海龙街南新约西街以北,裕海路以东,文昌路、龙溪中路以南,二友工业园、金添裕工业园及海龙科创区以西所围合区域。

  (三)西村街大岗元北1、2、4号,大岗元北7、9、11号,大岗元北19、21号,大岗元北16至32号,大岗元39至108号,大岗元北48至124号双号门牌,大岗元北126至144号,大岗北148号。

  二、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

  昌华街仁威庙新街18号、21号、23号、23号之一、25号、26号、26号之一、27号、28号、30号、32号、34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54号;仁威庙前街80号之二、82号、84号、86号、88号。该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与其现所在临时管控区相同。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肺炎  指挥部  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