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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返乡防疫政策(晋江市防疫政策)

更新时间:2022-11-19 12:16:50作者:佚名

晋江返乡防疫政策(晋江市防疫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入(返)晋人员健康管理〔2022〕88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晋人员(以下简称“入<返>晋人员”)健康管理等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返)晋人员抵晋前应提前通过“入(返)晋人员自主申报登记”小程序或“晋江12345”微信公众号向目的地镇(街道)、村(社区)或酒店、单位等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入(返)晋人员应在抵晋时严格落实“落地检”。未按要求在抵晋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将提请上级给予“福建健康码”赋黄码。

  三、入(返)晋人员应在抵晋后第一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落实“三天三检”,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福建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张贴“场所码”,安排工作人员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的人群可另行登记),未扫“场所码”、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和主管部门。

  六、广大市民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个人防护,凡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事重点行业、到医院就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和会议等均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

  七、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高风险区入(返)晋人员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线索,请及时向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10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八、广大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均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缓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信息或拒不执行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晋江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防控办:0595-85694494

  青阳街道:0595-85601587

  梅岭街道:0595-85681229

  罗山街道:0595-88181808

  西园街道:0595-85602221

  灵源街道:0595-85738444

  新塘街道:0595-88129907

  陈埭镇:0595-85180143

  池店镇:0595-85005327

  安海镇:0595-85799080

  磁灶镇:0595-85880924

  内坑镇:0595-88386930

  紫帽镇:0595-85930700

  东石镇:0595-85586616

  永和镇:0595-88081185

  英林镇:0595-85488782

  金井镇:0595-85381065

  龙湖镇:0595-85281164

  深沪镇:0595-88282104

  西滨镇:0595-85186615

  经济开发区:0595-85738025

本文标签: 防控  人员  疫情  街道  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