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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继续执行出租车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至2023年2月9日24时

更新时间:2022-11-14 13:13:04作者:佚名

瓦房店继续执行出租车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至2023年2月9日24时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

  目前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8.35元/升,为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带来的影响,根据大连市征收燃油附加费相关精神及《关于调整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瓦发改发〔2018〕62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在此周期内燃油附加费标准保持不变。

  执行时间自2022年11月10至2023年2月9日24时止。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标签: 瓦房店市  附加费  燃油  油价  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