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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更新时间:2022-11-03 03:44:07作者:未知

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综合研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如下:

  1.相关风险区管控措施维持不变。

  2.10月31日前,原则上停办在我镇举办的跨区域会议,镇内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型会议、论坛、培训、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各类民俗活动、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3.严格公共场所出入管理。10月28日零时起,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进入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足浴、按摩水疗、美容美发、健身房、室内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经营性场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进入剧院、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室内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凭证。线下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从10月27日起实行2天一检,其中28日恢复营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餐饮堂食经营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5.沙溪镇全域于10月29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详情请关注“沙溪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报备,通过群防群控,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以上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核酸  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