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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 常州市武进区小学招生条件

更新时间:2023-05-25 11:29:11作者:未知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 常州市武进区小学招生条件

  一、2023年常州武进区小学入学政策

  1.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全区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拓展】

  

本文标签: 小学  武进  招生简章  监护人  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