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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起枣阳市区实施居民生活物资配送

更新时间:2022-10-27 10:54:37作者:佚名

10月18日起枣阳市区实施居民生活物资配送

  关于在枣阳市区实施居民生活物资配送的通告 ( 2022年第5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肉、禽蛋等生活物资供应,减少群众外出传染风险,从即日起在主城区实施生活物资配送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配送时间

  从10月18日起至疫情管制解除(以省、市、区正式通知为准)。

  二、配送方式

  采取代购和网购相结合的方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商业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物资配送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办事处(开发区)负责组织,市直“双报到”的党员干部在办事处(开发区)统一领导下参与配送工作。市直各单位(含机构改革合并单位)独立生活小区由各单位负责组织配送。

  三、社区配送工作联络人员

  (一)南城

  

  

  

  

  四、配送工作要求

  (一)明确配送工作责任。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荐配送企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配送物资进行检疫、检测、监督工作,确保配送物资质量安全可靠;城区办事处、经开区负责组织领导,社区具体负责组织配送工作。

  (二)建立配送工作网络。每个社区组建一个生活物资配送站,由一名办事处(开发区)班子成员负责包保,一名社区“两委”班子牵头,作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配送工作,“双报到”人员在办事处(开发区)的统一调度下参与物资供应配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为每个社区安排一名市场监管员,负责配送物品质量监管;每个小区建立一个配送点,确定一名信息员(由物业或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担任),包保干部、联络员、信息员、市场监管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要在社区、小区公布。各办事处(开发区)要组建一个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微信群,将办事处(开发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各种信息准确、及时对外发布。

  (三)规范采购配送流程。各小区住户通过电话或微信群,向小区信息员提供物资采购申请,小区信息员负责登记、统计,汇总后上报社区联络员,社区联络员负责联系配送企业(商户)予以订购,配送企业(商户)负责采购、分拣和包装,统一组织配送到小区,由小区信息员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各小区负责向小区居民推荐网购方式和网购渠道,引导居民选择从就近超市网购。配送车辆通行证申请由市商务局审核后到市防控指挥部交通组办理,运送人员及超市、平台配送人员证件由市商务局统一印发,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卡点值守人员见证放行。

  (四)加强配送工作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配送物资检疫检测;配送企业要加强对配送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自我保护,严禁发热、咳嗽人员从事配送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受理人:吴家伟  副局长  13871700058     刘支涛  股 长  18972258173

  市商务局协调联络人:王锐  副局长  13797580098      段永菊  副股长  13871694493

  注明:超市、企业、网购联系方式见附表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本文标签: 工作  小区  物资  信息员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