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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怎么办理(宿州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要求)

更新时间:2022-10-25 22:41:53作者:佚名

宿迁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怎么办理(宿州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要求)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迁往农村)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一)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

  (三)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办理程序:

  1、受理;2、收集材料;3、调查核实;4、上报审批; 5、反馈结果。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三)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

本文标签: 稳定  住所  子女  父母  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