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长三角新生儿跨区域入户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24 07:24:34作者:佚名

长三角新生儿跨区域入户指南

  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实现跨省(市)通办,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进行办理。

  办理条件:

  1.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

  3.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机关

本文标签: 新生儿  户内  跨省  居民  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