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6月1日起江门实行限售政策和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23 07:52:10作者:未知

6月1日起江门实行限售政策和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点击可查看“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原文通知

  简要如下:

  一、实行限售政策

  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我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二、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

  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

  市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如市场数据异常波动,按上级要求,适时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积极正面宣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业项目推进以及教育配套设施情况等,客观报道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提振市场信心,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市场情况及时主动采取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房地产市场  政策  我市  住房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