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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教师考调面试疫情防控

更新时间:2022-10-23 04:16:52作者:佚名

纳溪区教师考调面试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做好近期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面试前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考试用品、“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和雨伞。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面试当天,考生应按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请佩戴好规定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规定携带的证件,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面试,外地考生应提前14天达到泸州,到达的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纳考生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在面试时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时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面试考点内逗留、聚集。考生在面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综合情况进行最终判断,确不能继续完成考试的,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和(或)属地政府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考生在考点考场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七、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应签署《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公开考调教师面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考生  口罩  考点  防疫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