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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疾控五一疫情防控通告(泸县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22 23:45:21作者:未知

泸县疾控五一疫情防控通告(泸县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一、倡导就地过节休假。

  倡导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川,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外出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市外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二、规范来(返)泸县人员管理。

  主动报备。市外来(返)泸县人员主动通过“酒城e通”或联系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旅居史等情况,配合查健康码、行程卡。省外来(返)泸县人员主动配合“入川即检”,提供入川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入川码”,在入泸县第一关口就地完成1次核酸检测

  配合管控。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分类实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条件达不到的实施集中隔离)或到达泸县后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乡村民宿、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养老机构、小区、电子游戏厅、网吧、酒吧、影院、KTV、歌舞厅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坚持“限量、预约、错峰”,做好文化旅游娱乐场所防控工作。A、B类地区来(返)泸县人员或健康码出现“临时弹窗”人员,暂不进入聚集性、密闭性重点场所,暂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发现红黄码人员,立即报告村(社区).

  四、假期严控人员聚集。

  暂停举办大规模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按“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50人以上的的线下会议活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五、规范“四类药品”销售。

  药店规范退热、止咳、抗感染、抗病毒等“四类药品”的销售,对购买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一律暂停“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

  六、坚持“人、物”同防。

  广大居民要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收取快递、物品时,要佩戴口罩、手套,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倡导静置7天后拆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七、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卫生习惯和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的生活习惯。倡导市外来(返)泸县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八、严格返岗返校管理。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返岗、返校排查,各机关、单位、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人员在节后返岗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严禁未完成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人员返岗返校。

  九、加强新冠疫苗接种。

  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的群众,要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严肃责任追究。

  公众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主动查看7天内是否到过A、B类地区,是否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是否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如有以上情况,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管控。对于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信息、拒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规定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泸县  人员  核酸  疫情  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