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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

更新时间:2022-10-21 09:07:11作者:未知

泰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适用范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主要内容: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多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申请人出具的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和房租补贴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1年以上期限)、缴纳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等。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吸纳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咨询服务电话: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本文标签: 场地  复印件  场所  费用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