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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泰安应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更新时间:2022-10-21 05:00:58作者:未知

泰安岱岳区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泰安应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根据泰安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23号)和《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24条)》(2020年2月17日)规定,自2019年起,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组织3400名青年参加见习。

  01、申请见习基地条件

  岱岳区辖区内合法经营、依法缴纳社保、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

  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2019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并于见习当月购买每月不少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02、见习对象和期限

  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未就业山东省生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见习期限最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 3 个月后,第 4 个月起见习基地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见习基地可自行决定是否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03、扶持政策

  “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可向所属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1550元/月*60%=930元/月);

  见习留用率达到7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70%。见习补贴发放到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04、网上申报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站:http://www.sdgxbys.cn/

  未注册的单位请先注册,审核通过后,使用用户名登录系统,选择“2019届及以后”,从“就业见习”可进行基地申报、岗位管理等操作。

  05、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联系人:岱岳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骆宇 13153895404(微信同号)

  地址:区政府大楼东临 区政务大厅3楼311室

本文标签: 基地  个月  青年  山东省  最低工资标准